沙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通告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21-03-15 08:46:47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7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沙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67名,其中:中学71名,小学81名,幼儿园1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注:应聘中学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报考岗位应选择“中学英语”,岗位条件按中学日语教师岗位要求填报,并备注“中学日语”。笔试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三明市辖区内的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是面向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招考岗位。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1日8:00 — 3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网址: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313/20210313q53hzvxit0t.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如在学校任教的报考者应注明临时聘用人员或代课,未注明的视为在编教师,不予审核通过。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2)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按闽教〔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原始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到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公布。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①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②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2.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原始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沙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发布。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教育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核时须提交《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面试形式。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进行片段教学测试;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说、弹、唱、跳、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

同分判定: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加分、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试)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前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沙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综合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五)选岗

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

(六)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沙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者自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单位名称以行政区划调整后名称为准。

(八)管理

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县学校工作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九)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再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和沙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报名系统操作方面问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或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见报考平台首页)。

2.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咨询沙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5855809。

沙县教育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附件:2021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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