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1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21-03-15 09:14:15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我县卫健事业的发展,根据《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1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提前招聘紧缺医学卫生专业人才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提前招聘对象:①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②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证两证的毕业生。

(二)提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实际报名时间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提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提前招聘办法

本次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在招聘会现场、玉溪人才网发布公告。采取高校现场报名,集中面试,择优录聘方式进行。

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考生按现场实际公布岗位报名。报名及考试同步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优先招聘本岗位专业,若本岗位专业空缺,可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9 :00~12:00;

地点:大理大学古城校区体育馆,现场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

2.时间: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10:00~12:00;

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南校区(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前广场,现场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参与此招聘会。

3.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③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④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⑤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⑥报名表(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

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和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三)面试

组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考生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

(四)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考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成绩并列时,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高低排序。若仍并列的,按面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3000元保证金。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2021年4月30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不再递补)。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1.考生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从事招考人才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考生在报名时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面试期间及其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联系或在用人单位发出各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均按放弃处理。

4.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保密、组织和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并指导招考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①普通高校本科,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5万元;②研究生,同时具备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

3、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考生,领取了一次性安家费的在单位服务年限为10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报考其他单位,如果辞职,须赔偿医院违约金10万元和全额退还领取的一次安家费(不计息)。违约金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4、没有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考生,在单位服务年限为10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报考其他单位,如果辞职,须赔偿医院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附件:

1.2021年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华宁县卫健事业单位2021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报名表

3.招聘单位简介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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