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紧缺人才简章
绥江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县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位于新城区东面,占地面积34000㎡,总建筑面积35000㎡。
县城地处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北端,金沙江下游。区域内有昭乐高速,绥水公路,将来开通宜攀高速、宜攀高铁,交通便捷。
医院核编人员192人,开放床位498张,有在职人员410人。设有11个临床住院科室,8个医技科室。配有核磁共振、64排CT、信息化系统等设施。目前医院全年门诊30万人次,住院2万人次,总收入1.5亿。
为适应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对象
引进学科带头人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5名;引进高学历人才或成熟型人才5-10名;招录紧缺型医学临床专业本科生80名。
二、引进人才对象(仅限于临床医学专业)
(一)学科带头人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本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长期在市级及以上三甲医院担任专科技术骨干,或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或具有较显著学术科研成果。个人业绩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二甲及以上医院担任专科技术骨干,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病能力;具有较强的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三)高学历人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成熟型人才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急需紧缺人才
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柔性引进人才
聘任名誉专家、教授、专业技术团队,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开展新项目、新技术。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一)基本待遇
1、优先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暂不能解决编制的,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项待遇;优先提供选择专业、进修培训及职称评定等机会;
2、引进人才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医院予以认可,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医院根据所引进的人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安排其工作和任职;
4、医院为其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员等支持,为其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提供相应条件。
5、医院尽力解决本人、配偶、子女户口迁移及入职入学、人事变动等问题。
(二)特殊待遇
引进并签定相应服务合同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院内现行绩效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如下优惠待遇:
1、学科带头人:安排担任科室主任;医院可提供免费住房居住,并发放一次性住房购房补助60万元(分4年发放,首年30万元,后3年每年10万元发放);同时享受医院特殊人才津贴5000元/月,津贴补助年限为4年;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突出者可安排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院可提供免费住房居住,并发放一次性住房购房补助40万元(分5年发放,首年20万元,后4年每年5万元发放);同时享受医院特殊人才津贴3000元/月,津贴补助年限为5年;
3、高学历人才:作为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医院可提供免费住房居住,并发放一次性住房购房补助20万元(分6年发放,首年10万元,后5年每年2万元发放);同时享受医院特殊人才津贴2000元/月,津贴补助年限为5年;
4、成熟型人才:医院可提供免费住房居住,并发放一次性住房购房补助10万元(分6年发放,首年5万元,后5年每年1万元发放),同时享受医院特殊人才津贴1000元/月,津贴补助年限为5年;
5、急需紧缺人才:医院可提供免费住房居住,并发放一次性住房购房补助5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1万元);医院负责送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期间基本工资待遇不变,绩效省外按全院平均绩效的40%计发,省内按全院平均绩效的30%计发。
6、柔性引进人才:按天、次计薪2000-8000元,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人员既要享受医院给予的待遇,也必须履行义务。引进的人才中学科带头人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4年,其余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以服务周年计算:实际工作满一年算一年服务期,不满一年不计算。服务年限不含以下时间:半年以上脱产学习或进修时间;半年以上病假时间;其他各种原因离院半年及以上时间。
(二)引进人员工作服务期未满,个人提出调离或采取离职、辞职、辞聘等均视为违约,死亡或严重违反医院规定被解除合同,以及负刑事责任被判刑等原因离开本院,立即停发一切所付费用,并按双方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三)引进人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可享受同级同等人员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所在科室及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引进人才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及时辞退。
(四)医院与引进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履行服务期限、聘用纪律、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作为发放待遇的依据。
(六)医院对引进的相关人才具体享受的特殊优惠待遇,根据个人能力、科室情况及综合考核情况,以此方案为基础进行面谈。硕士及以上人员来院应聘,按财务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六、引进流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果有);
3、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表;
4、进修结业证或者进修证明(如果有);
5、有医院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如果有)。
网络报名:按以上顺序整理成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XYY7621254@126.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人事科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通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通过者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情况视为不能通过应聘。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录用名单
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经医院院务会研究确定录用。
(七)公示
拟录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70-7621254
(二)邮箱:413355753@qq.com
(三)地址:绥江县龙行大道5号
(四)联系人:
任老师:15012253163
戈老师:15925076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