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1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庆阳市2021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105名,其中市人民医院33名,市中医医院25名,市二院19名,市妇女儿童医院27名,市中心血站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及专升本等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引进专业不一致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3月23日8:30—16:30,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教学楼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院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院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本科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就业协议原件。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市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各岗位优先聘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剩余计划聘用本科生。
(三)考试及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博士研究生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本科学历应聘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西医基础知识、中医基础知识及医院确定的有关内容。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或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引进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中心血站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批,并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和一次性安置费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和一次性安置费2万元;“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须于规定日期前取得。
2、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本次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引进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4-8855017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34-8855028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庆阳市2021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x
附件2:庆阳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庆阳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