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教师岗位)公告(2021年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1979年,2002年1月正式建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开始试点四年制本科办学。学校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为教育部、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单位、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单位、省教学诊断试点单位、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省高校科技经纪人试点单位、5A等级平安校园、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学校现有梅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12亩,建筑面积36.63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现设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经学院、交通学院、商贸学院、鉴湖学院(纺织学院、黄酒学院、健康学院)、人文社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艺部)等二级学院(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46个专业,其中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6个、省特色专业12个;拥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双师基地1个;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8个项目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拥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15门,市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校内建有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其中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为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绍兴市示范工业设计基地、绍兴市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众创空间。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10个岗位为1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1年9月1日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招聘系统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jipc.com,“师资队伍-招聘系统”),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注册后选取报考岗位直接在线填写应聘简历(每人限投递一个岗位),同时上传与岗位应聘条件一致的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党员证明等扫描件,提交确认后视为已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可登陆招聘系统在线查看。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在学校网站及招聘系统公布考试安排,确认有关岗位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4.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安排递补。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公告(预定4月24日专测试讲、5月15日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均在绍兴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师资队伍-人才引进”栏目(http://www.zjipc.com/2175/list.htm);
2.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zsteel.com/,“招贤纳士”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学校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032320(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575-88009010(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5-88009049(姒老师)0575-88009054(金老师)0575-88009048(任老师)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