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 2021-03-15 17:40:54

因工作需要,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8人(男性)(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中生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2楼招录办(无城镇金塔路193号)。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一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因报考人数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经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

(三)体能测试

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自主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自主择岗(择岗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无为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1、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位见习,见习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见习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2、试用期2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据无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分配至无为市襄安、泥汊、高沟、石涧、严桥、牛埠等乡镇专职队(每个专职队配备3人)。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

5、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6612803

监督电话:1880565160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位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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