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宜城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规定和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县教育、卫生、农业等事业发展人才紧缺问题,现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3名。
具体招聘条件和岗位职数见附表《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表公布的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及传染病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招聘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本次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一本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0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二)各类证件要求
岗位所需证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的学校批次而确定本科学历层次。
(四)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以《湖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参照确定。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保康人事考试网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开发布《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往届生)、个人简历、参加考试承诺书、身份证等报名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QQ邮箱(302715167@qq.com)。本次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收取考试费。
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2715167@qq.com。
2.高校招聘现场报名。报考者也可在相关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或招聘会招聘展位现场报名(有设置招聘展位的)。
(三)招聘形式
根据不同用人需求,主要采取以下二种方式:
1.参加招聘会招聘。参加省内外2021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或招聘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由我县“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班”组织现场面试,直接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集中面试招聘。对通过网上报名或到高校现场报考人员相对分散的专业人才,将适时组织到高校或我县面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专班电话通知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提交有关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专班进行审核。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特别提醒:凡报考我县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考生须签订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人员将影响其个人人事考试信用。
(五)面试办法
我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内容和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等方式;融媒体中心招聘岗位采取模拟主持、试播试镜、技能操作等方式;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水平与能力、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形象气质等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开考比例。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3.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因报名考生较多(一般超过1:5)需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成绩最低合格线。划定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5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考生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被考察人名单,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公示、聘用
1.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同时,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以及《保康县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保人才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我县人才引进招聘优惠政策正在修订完善,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将按新政策兑现。目前,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安家补助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中级职称)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分期支付。
(三)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每月2000元,全日制普通一类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
(四)住房安排
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由县房管局提供一套50平方米、本科生(或中级职称)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过渡期使用,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
对本次专项招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学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采取调动的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解决。
(七)其他待遇
此次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可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有考前14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凡是有上述情况和考前3天有发热等症状者,须提前主动向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报告,联系电话0710—5990023,15608677345。
七、其它
有关成绩公布、工作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bkrsksw.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
八、联系人及电话
县人社局:0710—5990023
联 系 人:陈可春 15608677345
附件:
1.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3.12定稿).xls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