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公告

来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03-16 10:06:21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02年4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校大运村校园总面积92.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48万平方米。学校依托深圳支柱产业背景,强化信息技术特色,现开设以信息类为主专业47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超2万人。

学校始终坚持“三同”理念,与党的教育方针同心同向,与特区改革开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与信息技术发展同频共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党建领航,改革活校、平台筑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开放办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的“1+8”工作体系,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荣获全国高职教育服务贡献50强、教学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荣获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立项,成为首批唯一一所获立项的高职院校;诗经文化传承基地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实现了全国高职院校零的突破 ......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00人,专任教师中博士教师327人,教师博士化率46.7%;“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9%;学校有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4人,“特支计划”教学名师3人,“珠江学者”9人,“鹏城学者”9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73人;广东省高层次技能兼职教师12人。

19年来,学校实现了从“追赶者”到“引领者”的跨越式发展,跻身全国高职“第一方阵”,是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B档建设单位。

青春深信成新锐,勇立潮头唱大风。学校将继续开拓奋进,勇于创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全力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职院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9名,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有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

1.博士研究生,且应为全日制博士学历(全脱产),在2021年3月15日及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有关证书),且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2.应当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3.符合岗位有关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要求;

4.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水平。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方式、薪酬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用人方式。本公告所指聘用制人员,是指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校内聘用制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专职科研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聘用制岗位有关标准执行,税前年薪不低于35万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有关人员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并获得认定者,可申请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其中:

1.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2.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3.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4.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具体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进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应按报名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上传本科至博士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参加工作以来历次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全日制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

4.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打包上传;

5.应聘人员请填写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上传;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初选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八、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校内临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九、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经考核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的专职科研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学校与专职科研人员签订考核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目标。3年一个聘期,每个聘期需达到如下目标。连续两个聘期考核合格后可自主选择是否转入教学岗,后续考核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1.每个聘期内,研究员(教授)等正高级科研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国家级项目1项;(2)获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3)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15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50万元。

2.每个聘期内,副研究员(副教授)等副高级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获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3)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30万元。两个聘期内,至少有1项国家级项目。

3.每个聘期内,助理研究员(讲师)等中级以下(含中级)科研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15万元。两个聘期内,至少有1项国家级项目。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16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有关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

(三)本次招聘的专职科研人员应在确定录用公示后的2个月内到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五)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选聘聘用制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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