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闽侯县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 2021-03-16 11:02:35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闽侯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待入编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2021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须在2021年8月16日之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考办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3月22日8:30至3月2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22日8:30至3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3月30日至3月3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4月1日至4月2日提供如下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旧址: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二楼204室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准考证(上网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毕业高校所在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核发,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4.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岗位要提供二甲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书。

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考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需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学历、学位,并提供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下载页。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应提供经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加盖院系公章,并附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提供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按顺序叠放)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4月6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fjksbm.com/,下同)和福州市闽侯县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发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六)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面试地点待定。面试教材为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1小时)、课堂片断教学(15分钟)。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拟聘用人员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含70分),70分以下的不能聘用。

(七)签订就业协议时间: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侯县政府网发布。4月13日上午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就业推荐表原件(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与就业协议书原件(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到指定地点(待定)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办法

1.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及暑期岗前集中培训。体检与岗前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县教育局将通过审档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考核不合格的;D.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县教育局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8.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高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9.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0.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入编,其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满六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六年离岗的,每差1年需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其中,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在本县服务年限为十年,满十年后,方可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十年离岗的,需如数退回人才奖励金、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等,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以《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为准)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福建考试报名网和福州市闽侯县政府网《教师招录》栏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82373。

监督电话: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闽侯县人社局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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