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来源:龙岩市教育局 2021-03-16 11:06:14

为保障2021年秋季我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办学的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要求,现将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57名教师,具体如下:

(一)高中招聘3名教师: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生物实验员1名;

(二)初中招聘2名教师:语文1名、数学1名;

(三)小学招聘48名教师:语文18名、数学14名、体育4名、音乐2名、舞蹈1名、美术4名、科学3名、特殊教育2名。

(四)幼儿园招聘4名教师:幼儿教育4名。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福建省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其中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8月31日。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和龙岩市各县(市)区已签约录取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须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全省统考)

1.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的通知》(闽教师〔2021〕8号)的要求进行。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笔试成绩以两科单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合格线要求。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在职报名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在资格复审时,在面试前应提供现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原则上以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五、岗位选择

此次公开招聘的新任教师,根据我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情况,安排到8所中小学、幼儿园:龙岩一中锦山学校、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龙岩市实验学校、龙岩师范附属小学、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龙岩学院附属小学、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含莲东分园)、龙岩学院附属幼儿园。

同一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

六、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2)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0597-2319368(曾老师)

龙岩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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