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江通信管理局是由长江海事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长江干线2800余公里水上交通安全提供通信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长江通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本次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大专生、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长江航运通信信息运行保障中心软件项目管理”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通信管理局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8:3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联系武汉人事考试网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1年4月10日 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4月10日10:10-12:10 申论。
2.地点。本次考试仅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 1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进入原报考岗位面试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调剂。每个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岗位,申请调剂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调剂有关信息将在长江海事局网站(https://cj.msa.gov.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长江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长江通信管理局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长江通信管理局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江海事局网站(https://cj.msa.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长江通信管理局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报考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其他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如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
(四)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
(五)招聘岗位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时间截止为2021年3月15日。
(六)考生被聘用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服从调配。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咨询电话:027-82767584
监督电话:027-82767831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