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1-03-16 17:53:40
根据县编委会议纪要[2021]2号文件精神,桃源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至各用人单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开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设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尚未结案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各用人单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笔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其它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由各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确定。考试成绩在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各用人单位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管理。所有临聘人员一律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聘用合同统一采用制式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二)强化监督。各用人单位严格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各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桃源县2021年临聘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x

附件2: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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