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新疆兵团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结合大营房城区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补录5名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十三师师域范围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有社区工作经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具有社会工作者(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3月至2003年2月之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在职报考者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面向十三师师域范围。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营房城区社区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现连队“两委”成员。
三、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聘用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应聘人员要在《2021年第十三师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信息。报名材料包括:《2021年第十三师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色渐变底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25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从《基础知识200题》选取,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试卷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大营房城管委在网上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关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因考察结果不合格,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由用人单位报师民政局、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报考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不足的具体情况,大营房城管委可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平衡,统一调剂后选派到单位,同意统一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同意统一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该聘用岗位。
聘用后待遇:试用期3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按照“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的报酬制度执行(转正后不低于3500元/月),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监督管理
师民政局、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用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通知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第十三师政务网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招聘事项,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大营房城管委、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营房城管委、人社局研究决定。
大营房城管委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冯磊、赵慧娟2565185
报名地址:红星大厦5楼大营房城管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902—2565441
第十三师民政局
联系地址:红星大厦十楼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
大营房城管委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