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方案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是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示范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辅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终生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 位 | 人 数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教学辅助人员 | 1 | 图书档案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该岗位需从事校图书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以及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8:00—2021年4月22日上午11: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截止2021年4月23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公告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因疫情形势不断变化,防疫要求有可能发生变化,届时以我校官网公告栏面试通知为准。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成绩查询: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和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官网上公告。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由福建省教育厅与我校共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官网。
2.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586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和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人事处及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482(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