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选调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选调计划
在冷水江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三、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人员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4.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业要求不限。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只有2年工作经历的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所在单位同意公开选调报考。
9.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廉政锑都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2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冷水江市新行政中心主楼1603室,联系电话:0738-5212956)。
4、报名要求
1.提交填写《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系统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料;
(三)资格审查
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笔试人选,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最低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核减情况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公开选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折算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健康码方可进入考场。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素养、纪检监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文稿写作等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2)面试。按公开选调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随机抽取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中共冷水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联合冷水江市纪委监委、中共冷水江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廉政情况等。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调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胜任岗位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九、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在参考时提供注册“健康码”并配合查验,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试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参考人员、负责选调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方案由中共冷水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8-5212956
冷水江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738-6973301
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