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1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1-03-17 11:51:55

根据枣庄市2021年度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18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枣庄市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3号)文件规定,重点是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本次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共18个,分别为:峄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3个;峄城区档案馆1个;峄城区工商联1个;峄城区文联1个;峄城区科协1个;峄城区司法局1个;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个;峄城区红十字会1个;枣庄市社会福利院4个。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峄城区峄州路财富大厦五楼枣庄市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07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常住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居)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峄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选,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手续由实际用人单位申请,峄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办理。劳动报酬按照峄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招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由枣庄市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派遣手续,派遣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有关规定可以继续聘用,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三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7756206,18663216799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峄城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附件3:峄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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