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公告
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重大传染疾病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3月2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577-6889832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2、面试:经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苍南分中心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按苍南县编外人员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和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附件:报名表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