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2号南海区司法局政工室(204室),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81210917。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可粘贴打印),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题,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无领导小组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fj/tzgg/)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第二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fj/tzgg/)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fj/tzg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监督投诉电话:81210916、81210917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