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淄博张店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人公告
2021年张店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具有张店辖区常驻户口或常住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张店辖区人社窗口进行系统认定,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16周岁(含)以上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
4、名下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是股东的不在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岗位和工作要求
分别在房镇、马尚、车站、和平、公园、科苑、体育场、湖田等8个镇、街道以及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设置2个岗位,计划共开发18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从事就业、培训、扶贫等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材料:《2021年张店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从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下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建档立卡材料、毕业证等。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8:30至3月22日下午4:00。
3.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zdqjybjyk@zb.shandong.cn
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材料影印件发至邮箱。以收到日期为准。
(2)线下报名:各镇(街道)人社所可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线下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由各镇(街道)人社所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张店区市民中心513室对面就业创业指导科。
4.人员选聘办法: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①零就业家庭成员、②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③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相同条件的人员依据学历、计算机操作水平择优聘用。
四、聘用管理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与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用工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评定,表现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长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否则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用人单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电话:0533-2868869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