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山区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士官)服务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士官)服务管理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赤退役军人发﹝2019﹞86号),经研究决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公益性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
1、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的。
2、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选择自谋职业后再就业困难的。
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有劳动能力,且有再就业意愿的。
二、就业条件
(一)身份认定条件
1、就业困难七类人员
①城镇登记的“4050”下岗失业退役士兵。
②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退役士兵。
③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成员。
④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退役士兵。
⑤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退役士兵。
⑥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⑦具有内蒙古户籍,退役后复学,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录用人员岗位必备基本条件
1、服从分配、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军人的素养和风范;
2、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
3、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工作,必须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管理。
(三)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退役身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还需符合就业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并按程序审批。
三、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是松山区常住居民。
2、登记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安置审批表、退伍证、残疾证、三等功以上立功受奖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常住地乡镇街道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名申请。
3、本次公告在松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松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告。
4、申报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5、申报地点: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部门。
6、咨询电话:0476-8454180 。
赤峰市松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