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批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在原石湾区卫生防疫站、城区卫生防疫站基础上重新组建的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由禅城区人民政府举办,直属于区卫生健康局的副科级单位,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测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专业机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禅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政府聘用人员考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禅组通〔2013〕48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在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的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1:2021年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
8.报考禅城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三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选择“2021年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批次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申报资料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00至2021年4月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4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通过系统审核后可打印报名表。
(二)系统初步审核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初审成功仅作为准许参加笔试凭证。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1:3的,招录单位可视情况取消招录岗位或减少招录人数以达到开考比例,并在“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府、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录公告中附件1中的其中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单位确定是否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
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对象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另行通知公告。
(三)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拟录用人数,各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录用及有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府、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禅城区政府、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联系方式:易医生0757-83166890;朱医生0757-8316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