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宝应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来源:宝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3-17 17:46:21

宝应县公安局招聘2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公安工作需求,依照《宝应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施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其中男性19名,女性2名。

序号

用人单位

招录人数

学历

年龄

备注

1

案管中心

6

高中以上

45周岁以下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2

案管中心

2

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①限女性。

3

巡特警大队

3

高中以上

45周岁以下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4

治安大队

3

高中以上

45周岁以下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5

城北派出所

4

高中以上

45周岁以下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6

白田派出所

3

高中以上

45周岁以下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要求

1、招聘男性辅警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女性辅警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宝应县户籍,且在宝应县有固定住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4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宝应县公安局二楼政治处(叶挺路292号,画川高中西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报名表。(到报名现场填写)

以上材料需自行准备,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

1、笔试由宝应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宝应县域基本社情。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00。

4、笔试地点: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会议室(宝应城南工业园盛南路8号)

(三)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人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方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2:30。

4、面试地点: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会议室(宝应城南工业园盛南路8号)

(四)体能测试

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部新版《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规定的体能训练项目和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步(男性)、800米跑步(女),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由宝应县公安局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如果先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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