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宝应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宝应县公安局招聘2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公安工作需求,依照《宝应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施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其中男性19名,女性2名。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录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案管中心 |
6 |
高中以上 |
45周岁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
2 |
案管中心 |
2 |
大专以上 |
35周岁以下 |
①限女性。 |
3 |
巡特警大队 |
3 |
高中以上 |
45周岁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
4 |
治安大队 |
3 |
高中以上 |
45周岁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
5 |
城北派出所 |
4 |
高中以上 |
45周岁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
6 |
白田派出所 |
3 |
高中以上 |
45周岁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军人优先。 |
三、招聘要求
1、招聘男性辅警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女性辅警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宝应县户籍,且在宝应县有固定住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4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宝应县公安局二楼政治处(叶挺路292号,画川高中西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报名表。(到报名现场填写)
以上材料需自行准备,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
1、笔试由宝应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宝应县域基本社情。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00。
4、笔试地点: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会议室(宝应城南工业园盛南路8号)
(三)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人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方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2:30。
4、面试地点: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会议室(宝应城南工业园盛南路8号)
(四)体能测试
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部新版《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规定的体能训练项目和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步(男性)、800米跑步(女),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由宝应县公安局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如果先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