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1-03-18 09:13:4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心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管理岗位人员1名;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招象及条件

(一)对象

内江市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语言文字功底扎实。

4.身体健康。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3月18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人需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到市委编办综合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32-2251361):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内江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考核

考核由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心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考核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包括:直接考核、面试。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负责组织。

(四)考察

考察由市委编办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放弃或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五)公示

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申报办理工作流动和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和市委编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委编办负责解释。

内江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人大街62号

咨询电话:(0832)-2251361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28912

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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