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1-03-18 09:22:11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为41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7名,具体见《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面向西峰区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一般干部选调。

2.事业职位面向西峰区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及服务期满项目人员选调。

西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含借抽调人员)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选调条件以《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八)坚持人岗相适原则。选调党政综合部门的需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各级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调专业性比较强职位的需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行业资格准入证件及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司法调查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至3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详见《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 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4)报考人员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各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填写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报考人员。

每个选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西峰网、甘肃党建西峰区平台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公开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5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西峰网、甘肃党建西峰区平台上公布。

2.面试

每个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织,实行百分制,现场统计并公布成绩,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后,选调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和命题,主要测试岗位适应性和匹配度,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察对象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员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岗位适应性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学习工作经历、考核、奖惩、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个人征信等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五)资格复审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通过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征求纪委、公检法、信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并掌握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本人反馈,并依次递补。

(六)人选确定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后,提交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在区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知识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提请区委、区政府确定选调人员,在西峰网、甘肃党建西峰区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公开选调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

1.西峰区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西峰区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西峰区委组织部

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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