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 2021-03-18 09:46:54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28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3.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市、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7.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市、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免技能测试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8.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技能测试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下午16:00,请在规定时间内扫码[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在2021年4月2日后再次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根据提示查看初审结果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和笔试

报考技能学科(指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音乐)需要增加技能测试,其他学科直接笔试。

1.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学科对应的基本技能(器材由考点提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含免笔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免技能测试和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材料,样张见附件4)、普通话证书;

(4)在职教师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实施2天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相关岗位按该学科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相同,其中一方为免笔试人员且造成入围体检对象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由区教文体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居民身份证或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 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联系电话:0573-82208473、83680678、83672397)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附件6),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6.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文体局会同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80678、83672397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附件:

1.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计划

2.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二维码

3.202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5.同意报考证明(样张)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

附件1-6.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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