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连山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人,男性,为连山公安局自聘人员,招聘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2月20日至2003年3月18期间出生);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在公安机关担任辅警职务,经考察,原公安机关反映表现较差,认为不适宜再从事辅警工作,或因违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聘用后仍为全日制院校在读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大学本科,以及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应聘人数确定录用方式,应聘人数少于 招聘人数的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额满即止;人数较多的采取考试择优录用,包括笔试、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连山公安局将按防疫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505室。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
4.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
5.《连山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
(三)面试
从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确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从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六)调剂或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相关待遇
待遇按照《连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办法(试行)》执行,年薪人均不低于4.8万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购买意外保险,享受局工会福利,试用期1个月,执行层级晋升机制。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考察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两年内不得报考连山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本公告由连山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8883035。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