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财务人员(外聘)简章

来源: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18 10:47:41

根据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专职会计(1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原始凭证初审,编制记账凭证;

(二)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三)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决算和预算调整计划;

(四)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会计分析报告;

(五)负责本单位票据领取、使用、保管工作;

(六)编报地方消防经费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请领经费;

(七)保管本单位地方消防经费账户财务专用章;

(八)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九)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和库存物资账;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工作地点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初级会计职称,具有两年(含)以上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从业经历。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个人征信记录不良,存在非法借贷行为的;

(6)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1、外聘财务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会计相关专业职称相适应。

2、外聘财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外聘财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只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90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外聘财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聘任财务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至 2021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

(一)咨询及报名电话:18012328399

(二)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行程码、从业经历证明、学位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报表登记表至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3月18日

附件:宝应县救援大队会计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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