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1-03-18 10:53:58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特岗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在眼科和视觉科学临床、科研和教育等方面处于国内引领地位,眼科专科声誉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方阵。眼视光医院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稳居2019年度中国医院专科综合排行榜(眼科)全国第一方阵。在2020年(2019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综合排行榜中,医院继续位居眼科专科医院第一(全国第45名),其中科技产出连续3年全国第一。在2018年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行榜中,继续位居全国医疗机构眼科第一,在全国所有医院的生命科学大类文章中居第14位。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早开展视觉科学研究的机构之一,眼视光医院是全国唯一拥有三大国家级平台(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眼视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同时还拥有教育部眼视光行业产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科技部再生医学与神经遗传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视光学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视觉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中心等国家省部级平台,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数视力表发明单位。建有转化基地中国眼谷-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综合体,是全国首家眼健康产业综合体。除温州总院外,目前已在海南(博鳌)、上海、杭州、南宁、苏州、宁波、台州等地建立12家分院及门诊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年龄的要求,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到报名邮箱jobseye@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

填报注意事项: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2、应聘资格的取得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员根据应聘者以往学习情况、专业与科研方向、工作实绩、代表性科研成果、所获荣誉等情况对通过初选的应聘者进行复选,择优确定考试对象。

(二)考试

1、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分批次组织考试。

2、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形式。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及要求届时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

3、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特岗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眼视光医院网站(www.wzeye.cn “人才招聘栏”);

2、主管部门网站: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mu.edu.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7-86689737(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7-88075571(温州总院黄老师),0571-86795919(杭州分院徐老师)

E-mail:jobseye@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温州总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618号(杭州分院)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xlsx

2.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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