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预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技岗位各类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一)年薪30~100万元(税前),具体面议;
(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编制待遇;
(三)根据应聘者学历、职称和实际水平,发放购房补贴80~1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四)正式聘用后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就学问题;
(五)来院参加考核、面试者,医院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年龄50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精神科、急诊科放宽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博士生导师、本专业省级学科带头人、担任科主任经历者优先。
公开招聘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82313101。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度结束前向医院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所有材料,并来院报到工作,否则医院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 王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51-82324242
招聘网站:http://www.aychfy.com/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人事科
邮 箱:rsk4242@163.com
邮 编 :238000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