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为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
向市内外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公开选调优秀教师10名,其中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3.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
1.在编教师指在公办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研室、电教馆、装备站等教育教学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在编制部门实名登记的教师,不包括职工以及有教师资格证但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
2.涉及时间计算均指周年(另有注明的除外),年龄计算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1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工作经历均指公办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研室、电教馆、装备站等教育教学单位)在编时间,特岗教师、支教教师的服务期不计算在内。
4.行政部门任命的兼任管理职务的教师,须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党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学术称号(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段学科应与所报岗位一致;职称学科应与所报岗位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抚州市教育体育局行政大楼一楼信息指挥中心会议室(赣东大道1343号)。
3.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第一学位和最高学位)、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术称号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近3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二)测评
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聘请市外专家进行结构化面试,70分为合格线。所有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综合评价分数必须达到合格线;如同一岗位多人报名产生竞争时,则在合格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市教体局组成考察组,通过到教师学校实地谈话、调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入闱人选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等方面情况,如有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同岗位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于9月初办理聘用、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属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94-8263417或13507047319。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2021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