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市属事业单位推出部分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推出12家事业单位17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7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各招聘单位网站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8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69。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