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5名,心理咨询辅导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且毕业报到证能派遣至我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本、硕阶段须为高水平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以上学历要求均不含专升本。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是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是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 职数 | 招聘要求 | 联系方式 |
辅导员1 | 3 | 中共党员,男性,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3689116486 |
辅导员2 | 2 | 中共党员,女性,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 |
心理咨询 辅导员 | 2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博士按照事业编制聘用,硕士暂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待有空余编制计划后,学校按辅导员转编办法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发送简历至人事处邮箱ydrsc@126.com。
3.邮件名称请以“专业学历--姓名—聘岗位名称”格式发送。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简历、《延安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以“姓名-简历”、“姓名-报名表”和“姓名-证明材料”分别命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学工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若出现岗位合格人数与其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重大时事、校史校情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布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和面试各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拟聘人员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若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人事处会同学工部组织实施。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延安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报到
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艳军 联系电话:0911-2650072
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延安大学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