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来源: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1-03-19 09:37:49

为确保我县北河湾工业园区项目在建设和投产运行期间生产安全,发生火灾和其他突发性事故灾难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有效救援和处置,提升北河湾辖区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15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北河湾工业园区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并自愿从事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3.具有金塔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

1.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3月1日—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驾驶员岗位:

1.需持B2及B2以上驾驶证者,且有一年以上驾龄;

2.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3月1日—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不得再次聘用;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依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金塔县应急管理局301办公室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高中学历的不用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5.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总成绩)中予以加分,并予以公示:

①原消防部队退役官兵,加1.5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2.50分。

②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加1.0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2.00分。

所有加分项不重复累加,取最高加分项至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补充提供者,不予认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再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测试考核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的测试考核项目为:体能测试(占总分50%)和面试(占总分50%)。

1.体能测试

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的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金塔县应急管理局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任意一项未通 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视为体能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

2.面试

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且体能合格考生,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职消防员岗位=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加分项

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因体检对象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由金塔县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金塔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金塔县应急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一经聘用,工作须满两年以上。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消防员实行第三方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由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上岗后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和使用,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招聘的专职消防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2.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葛丽梅

联系电话:0937-4421217、15193775851

附件:

1.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金塔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定稿).doc

2.金塔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体能项目及标准x(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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