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总工会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来源: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1-03-19 09:40:29

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崇信县总工会计划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及工资待遇

1.按照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崇信县总工会计划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2.工资待遇为228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8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聘用条件

崇信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正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45周岁以下。

4.熟悉办公软件,热爱工会工作。

5.无违法违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

6.能独立开展劳动协商谈判、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教学,有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

三、聘用方式

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四、聘用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月3日19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计4天。

2.报名地点:县统办楼正楼122室(县总工会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个人征信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各1份,近期2寸彩照3张,并填写《崇信县总工会2021年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崇信县总工会公开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个人征信、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人选。

(五)聘用

由崇信县总工会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甘肃省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合同期3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对本人现实表现良好的续签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参加选聘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等,如未按时

参加者,视为放弃。

3.参加选聘人员必须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措施,报名时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方可报名。

咨询电话:县总工会 0933-6121395

联系人员:刘馨 联系电话:18193365522

附件:《崇信县总工会2021年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崇信县总工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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