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网络及设备管理员1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教学基本知识,能够独立对办公软硬件设备故障进行检测和排除。有相关资质证书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在学校网站下载);③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临时接待室
(四)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我校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人员,并由学校电话通知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入围人员超过15人时,进行笔试和面试;否则,只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考试成绩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于第二天告知参考人员。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考试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学校和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确定录用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5729202。
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72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