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公告(一)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1-03-19 17:35:1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快发展义务教育事业,我区决定于2021年3月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招聘一批2021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我区小学教师队伍。

一、招聘岗位

龙华区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及人数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小学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5.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签订意向书、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公布。2021年3月20日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2021年3月27日8:00—4月2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入海口市龙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初审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电子扫描材料:《龙华区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后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2)其他材料(有则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3)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初审。

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信息为准)

5.资格复查。

考生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查: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若有)、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若有)等。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资格复查时间以公告信息为准)

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 分,其中笔试占 60%、面试占4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4)岗位职数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

(5)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 60 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进入招聘下一阶段流程。

(4)面试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 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择岗和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果有空缺的招聘名额产生,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的体检、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龙华区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及人数表》)。若考生所选择的单位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单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5.上报审批。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6.签订聘用协议。由区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7.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毕业后持就业协议以及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小学教学工作,享受龙华区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六、其他事宜

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体检报告单等有关材料,方予以办理录用手续。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龙华区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告解释咨询电话:0898-6656864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投诉、举报电话:0898-66568060

0898-66568633

附件1:龙华区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及人数表.xls

附件2:龙华区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龙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任小学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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