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引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优秀人才公告
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以下简称“新区”)2019年实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以来,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全区教育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优良。为推进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推进新区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保障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顺利实施,经新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引进项目组成员及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1.高中教师:18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
2.项目负责人: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地市级以上重点高中教师;
2.有两次高中教学循环经历,教学成绩突出;
3.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需有三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上述岗位应聘者是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贴等突出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和编制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报名人员下载附件《2021年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引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贴照片处”上传电子照片,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将所需报名审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hxqgzzp2021@126.com。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7.申报项目负责人岗位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具备教学管理经历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准备完整后,于2021年4月20日24时前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报名邮箱。初审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参加业务能力考评,初审不合格的不再通知。
2.复审。业务能力考评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不得参加业务能力考评。
四、业务能力考评
业务能力考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评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实践、教科研水平和成果。
集中面谈结束后,未聘满岗位可持续报名,采取随报随谈方式,聘满为止。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1.符合松北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2.单身人员可提供教师公寓;
3.承担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任务,并获得专项经费支持和相应绩效待遇;
4.项目负责人享受新区校长职级制待遇。
咨询电话:0451-881063131 8346071975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