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音乐学院 2021-03-22 09:26:0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6人。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学院紧缺急需用人,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60% 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公布为准,请符合资格的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要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招录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2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5(杨老师)89808066(邵老师)

附件: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pdf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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