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岗位)类别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骨科医院)、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康复医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漯河市儿童医院)、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漯河市妇幼保健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漯河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服务中心、漯河市中心血站、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漯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579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专业(岗位)类别
根据专业(岗位)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岗位)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见附件表格中专业类别)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满2年。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lhswjw.gov.cn/)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lhmc.edu.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人才紧缺岗位
1.报名。由各用人单位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具体要求请登陆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lhmc.edu.cn/
漯河市中心医院:http://www.lhzxyy.com.cn/
漯河市中医院:http://www.lhszyy.com.cn/
漯河市二院:http://www.lhey.com/
漯河市三院:http://www.lhssy.cn/
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
http://www.lhyz2fy.com/
漯河市六院:http://www.lhsdlrmyy.com/
漯河医专三附院:http://www.lysfy.cn/
漯河市传染病医院:http://www.lhsdqrmyy.com/
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http://www.lhswjw.gov.cn/
2.资格初审。考生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初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二)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
1.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1年3月22日8:00-3月24日17: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1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3月24日17:00停止报名。
护理助产类:报考岗位代码为B0001、B0002、B0003岗位的只填报专业类别,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具体单位工作岗位;报考B0001、B0002、B0003以外岗位的直接填报具体单位工作岗位。
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网上报名时考生按岗位代码选报具体岗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能否通过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后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并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前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并告知。不参加笔试、面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考比例。各用人单位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开考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时使用。
五、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参加笔试、面试、实操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实操等环节,进入考场前应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实操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的专业(岗位)类别,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实行自主招聘,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组织考生报名、考试、考核。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1.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面试工作。
(二)护理助产类: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需要填报志愿的岗位(B0001、B0002、B0003),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总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总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操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实操人员。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生全部进入实操。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面试对象。
七、考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实操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可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
1.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后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卫生主管部门公章)。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操
1.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2.实操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护理助产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
2.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
其他非临床医学类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填报志愿
考试环节全部进行完毕,考试总成绩公布前,护理助产类报考B0001、B0002、B0003岗位的考生需填报志愿。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照护理、助产专业需填报志愿岗位总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环节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环节人员。进入填报志愿环节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结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同时可填报一个调剂志愿。考生本人应仔细、慎重填报志愿,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确定体检对象
(一)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
按照各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实施方案,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二)护理助产类
需填报志愿岗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因考生放弃志愿填报,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不需要填报志愿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十、体检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一)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
附件:2021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