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长江护渔队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1-03-22 11:50:40

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加强长江柴桑区段渔业资源保护,加大日常巡江监管力度,根据柴桑区禁捕退捕工作需要,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拟从全区在册持证退捕渔民及江豚保护协会原有护渔队中招聘10名护渔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使用年限

1.江新洲水域护渔队计划第一批招聘10人,一年一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柴桑区江新洲户籍,退捕渔民或区江豚保护协会原护渔队成员;身体健康;男性;年龄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熟练水上驾驶船只,游泳技能高超,熟知水上生存技能,能适应夜间巡护工作。

3.敢于与违法违规捕捞等行为作斗争、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4.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无前往疫情流行地区史。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8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柴桑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1380792515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同时交近期2张2寸免冠彩照。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护渔员报名申请表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于4月1日公布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四、体检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的用工方式为区农业农村局考核聘用,从事江新洲水域的护渔员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开展禁捕政策的宣传,日常巡查、检查,参与涉及禁捕的其他相关工作。

2..合同期内,招聘人员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核定,人均月补助约2500元(包含岗位工资、绩效补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实际发放为准。

六、其他有关规定

1.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各环节之前,不要出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应聘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九江市柴桑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九江市柴桑区长江护渔队员报名审批表

申请人


性  别


贴 相

片 处

年  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基本技能

游泳可游    米,O能O不能驾驶船艇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体检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相关技能证件;

6、2张2寸彩照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护渔队,所申报事项均属实,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乡(镇、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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