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第一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根据汉川市委编办《关于核准有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的通知》(川机编办〔2021〕5号)文件,本次开展人才引进的单位共有3家,共面向社会公开引才6名。其中:
(1)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建筑工程管理岗2人,财政管理岗1人。
(2)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1名:技术管理岗1名。
(3)汉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汉川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大数据运维岗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学历上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用人单位其它条件:
(1)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管理岗要求报考人员为建筑学类或土木工程类专业,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财政管理岗要求报考人员为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要求报考人员为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类、电气工程、会计学、新闻学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汉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要求报考人员为计算机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有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条件要求
(一)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学历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在职取得的学历不包括在内。
(三)专业要求。专业认定以《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主要参考依据。
三、引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起至4月12日止,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汉川市仙女大道148号,联系人:周伊玲,邮箱532460165@qq.com。(2)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汉川市西正街25号,联系人:陈艳霞,邮箱:2820973014@qq.com。(3)汉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汉川市霍城大道27号),联系人:彭道明,邮箱:hczsbgs01@163.com。
(二)招聘形式。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集中面试招聘。对通过网上报名或到现场报名人员,通过审核后将适时组织到我市面试,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提交有关验证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四)面试办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适时安排考务工作,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同一岗位报名数超过20人的,要进行预选,按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
1.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学习能力等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命题。本次专项招聘面试试题和技能测试的命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或安排专家命题。
3.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职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聘用。同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80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汉川市委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体检一律在汉川市人民医院进行,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汉川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市委人才办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新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新引进人才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引进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引进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最低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
五、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汉川市委 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发〔2018〕11号)文件精神,3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新引进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2.安家补助。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3万元安家租房补助,分三年按月支付。
3.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分三年按月发放。
4.其它待遇。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可随调随迁,接转养老保险和医保关系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有养老需求的可按其个人意愿入住养老机构;配偶和成年子女可按优先推荐就业或对口对等原则随调;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子女可按自愿和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2-8281095
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0712-8282505
汉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0712-8395198
监督电话:汉川市委人才办 0712-8395656
汉川市纪委监委 0712-8396590
汉川市委编办 0712-8297267
汉川市人社局 0712-8282522
中共汉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