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固县委组织部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等6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8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城固县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等6个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18名。具体的选调单位、岗位详见《城固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2、报考人员应为城固县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干部,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人员;
3、具有选调岗位应有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年龄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3、为保障教育、卫生系统干部队伍稳定,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干部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4、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期,以及和单位签订有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期限未满的工作人员;
5、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城固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县委大楼三楼)
报名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查验方法是:进入自己的“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全国教育服务,按要求查出自己的学历学位,展示给工作人员;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城固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一式3份);
(4)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三张并报电子版(JPG格式)。
报名结束后,最终的资格审查以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者干部个人档案审核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笔试
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为主。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城固党建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共3道题,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
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再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
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城固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作为拟选调依据,可作为参考。
(六)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和人岗相适情况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用人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职位需求及工作经历等,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选调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合格即为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城固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城固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城固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为了维护选调考试秩序,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6—7211199(城固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附件:
中共城固县委组织部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