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盖管理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乌拉盖管理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灯光师1人,音响师1人,音乐制作1人,音乐创作1人,舞蹈剧创作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5.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年3月26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对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高:男160cm及以上,女155cm及以上。
8.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9.专业及其他条件:
(1)灯光师岗位: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音乐、舞蹈相关专业毕业生。要求熟练操作灯光设备,有舞台实操经验,熟练操作珍珠和MA灯光控制台,能够独立完成和操控220-380伏电压的接电、断电等工作。
(2)音响师岗位: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音乐、舞蹈相关专业毕业生。要求熟练操作音响设备,有舞台实操经验。熟练操作YAMAHA和MIDAS数字调音台,能够独立完成和操控220-380伏电压的接电、断电等工作。
(3)音乐制作岗位:音乐类专业毕业生。要求懂音乐理论、编曲、制作MIDI、制作各类音乐的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1项以上其他艺术门类技能(如:舞蹈表演、乐器演奏、节目主持、灯光操作、音响操作、声乐演唱等),达到“一专多能”。
(4)音乐创作岗位:音乐类或作曲专业毕业生。要求具备歌曲写作及小型器乐曲编创能力,熟练操作打谱软件。除主业外,必须掌握1项以上其他艺术门类技能(如:舞蹈表演、乐器演奏、节目主持、灯光操作、音响操作、声乐演唱、音乐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5)舞蹈剧创作岗位:舞蹈编导、艺术创作相关专业毕业生。要求具备编排舞蹈、编写舞蹈剧、舞台编配的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1项以上其他艺术门类技能(如:舞蹈表演、乐器演奏、节目主持、灯光操作、音响操作、声乐演唱、音乐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锡林郭勒盟2020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4日
3.报名邮箱:wlgwlmq@163.com(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主题”备注: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以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扫描件一份(正反面扫描在一张纸上);户口本扫描件一份(本人页和首页扫描在一张纸上);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注销页或原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一份。
(4)项目人员证书扫描件一份(仅限项目人员提供)。
(5)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高清彩照一份。
6.以上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7.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初试
1.初试准考证将发至考生的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初试准考证。
4.初试地点:设在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初试,否则不准参加初试。
5.初试满分100分,初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复试环节。由外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初试顺序抽签决定,初试成绩当场公布。
6.初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岗位 | 初试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考说明 |
灯光师岗位 | 舞台灯光知识理论问答 | 1.语言表达10分 2.业务素质20分 3.对岗位的认知理解15分 4.应变能力15分 5.专业知识及专业分析能力20分 6.专业技能的体现15分 7.仪表礼仪 5分 | 无 |
音响师岗位 | 音响知识理论问答 | 1.语言表达15分 2.业务素质20分 3.对岗位的认知理解15分 4.应变能力10分 5.专业知识及专业分析能力20分 6.专业技能的体现15分 7.仪表礼仪 5分 | 无 |
音乐制作岗位 | 制作一个歌曲伴奏(可以加上视频制作) | 1.音乐作品名称及音响效果10分 2.对音乐作品的制作构思进行阐述20分 3.音乐作品内容20分 4.熟练操作音乐制作软件及其设备10分 5.音乐效果10分 6.导出音乐10分 7.熟练制作短视频、操作视频编辑软件10分 8.音乐整体效果10分 | 考场现场提供乐谱,编曲设备自备。(声卡主机和耳机、MIDI键盘等自备) |
音乐创作岗位 | 歌曲创作 (写歌) | 1.作品名称及音响10分 2.对作曲作品的制作构思进行阐述20分 3.作品内容20分 4.音乐素养能力测试10分 5.歌曲写作20分 6.熟练操作作曲打谱软件10分 7.整体效果10分 | 作曲设备自备 |
舞蹈剧创作岗位 | 舞蹈剧编创 | 1.根据考试题目确定完成舞蹈剧的主要架构及合理性安排50分 2.舞蹈剧的故事梗概及表现内容50分 | 无 |
(三)复试
1.对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复试准考证。
2.灯光师、音响师岗位复试科目为《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3.音乐制作、音乐创作、舞蹈剧创作岗位复试科目分《专业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两种,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测试》满分80分;《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应聘人员可选择1—2项多能项目进行表演,每项满分1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只表演1项多能项目的,评委在10分以内打分。《一专多能测试》环节所需音乐伴奏、乐器、服装、设备由应聘人员自备。
4.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岗位 | 专业测试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考说明 |
灯光师岗位 | 实际操作 | 1.熟悉舞台灯光设备20分 2.熟练操作灯光控台20分 3.设备的配接和场景的编程设计40分 4.舞台视觉效果20分 | 无 |
音响师岗位 | 实际操作 | 1.熟悉舞台音响设备20分 2.熟练操作调音台设备20分 3.设备的配接和现场的调试熟练程度40分 4.音响效果20分 | 无 |
音乐制作岗位 | 1.制作一个器乐曲伴奏 2.视唱 3.练耳 4.节奏 | 1.器乐曲伴奏50分 2.视唱10分 3.练耳10分 4.节奏10分 | 考场现场提供乐谱,编曲设备自备。(声卡主机和耳机、MIDI键盘等自备) |
音乐创作岗位 | 1.创作一个器乐曲 2.视唱 3.练耳 4.节奏 | 1.器乐曲创作50分 2.视唱10分 3.练耳10分 4.节奏10分 | 作曲设备自备 |
舞蹈剧创作岗位 | 1.创作舞剧角色演出(舞蹈类) 2.视唱 3.练耳 | 1.角色演出(舞蹈类)60分 2.视唱10分 3.练耳10分 | 考生自备所创舞蹈剧角色演出的服装及伴奏 |
5.复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乌拉盖管理区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
6.复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复试准考证。
7.复试地点:设在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复试准考证参加初试,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8.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灯光师、音响师岗位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音乐创作、音乐制作、舞蹈剧创作岗位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对复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才可计算考试总成绩。对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将取消本次招聘应聘资格。
9.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10.本次招聘复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应聘人员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纪委监委派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和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如为入境回国返锡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的管控措施;国内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国内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以上人员在提供有效证明的前提下,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须提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初试、复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初试、复试。
(四)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请以乌拉盖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3352160(乌拉盖管理区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0479-3351251(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
0479-3350718(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