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武部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3人,达不到招聘要求的,可以空缺。
(二)岗位要求
民兵教练员主要负责民兵专业训练、新兵役前教育、学生军训、参加军分区以上各类专项比武考核、应急处突及日常业务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有2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2.年满18至35周岁;
3.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高中(含)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苍南县临聘人员标准;
3.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季度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聘用合同。
四、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经报名、笔试、军事素质考核、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2021年3月31日前填写《苍南县人武部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97758816@qq.com。
(二)资格审查
1.携带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其他证书一并携带);
2.由人武部政工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21年4月2日15时前到人武部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理论考核、办公软件操作和公文写作,笔试考核分占30%;军事素质考核内容包括3000米、单双杠(引体向上、杠端臂屈伸)、“四会”教学法等内容,军事素质考核分占40%;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核分占30%;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军事素质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相同按军事素质考核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政治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政治考核标准和项目执行。
(五)聘用
拟录用对象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关于递补:若入围对象放弃体检、政考,或体检、政考不合格,造成拟招聘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县人武部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招聘事宜由苍南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0577-88039778
苍南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