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3-24 09:16:2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常年招聘,招满为止;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其它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报名方式

登陆武汉科技大学招聘网(http://hrs.wust.edu.cn/zp),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本科阶段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4、开考比例:实验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比例的,报名结束后,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四、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及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根据应聘岗位确定进行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实验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的,按岗位要求参加招聘考核。招聘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根据应聘岗位确定进行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环节。笔试、面试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与体检

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心理测试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进行。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科技大学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