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溪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县综治中心派驻专职调解员购买服务的公告

来源: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1-03-24 15:15:55

为加强县综治中心实战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并经请示南平市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委托给社会力量承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购买派驻县综治中心专职调解人员3人。服务期限暂定二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二、服务费用:参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溪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松委编〔202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服务范围:负责县委政法委和综治中心交办的松溪县域范围涉矛盾纠纷事件调处;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维稳工作。

四、条件要求:受委托派驻的单位必须是在松溪县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的法人单位。派驻县综治中心专职调解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县委政法委和综治中心领导与管理;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规定,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平安建设(综治)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具有多年从事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且具备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从业资质的法律工作者。

五、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行业的法人单位于3月30日前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报名,并提供申请报告、服务费用报价等相关资质材料。

六、确定办法:以服务费用报价最低单位中标。                  

中共松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