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欢迎热爱消防工作的青年才俊加入消防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办公室岗位1人,辅助执法岗位1人,宣传岗位1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文秘、消防等专业、驾龄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年龄在20岁至4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情形。
三、相关待遇
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4.5万元以上(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四、报考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将《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表)、毕业证书(电子表)发送至“49707327@qq.com”邮箱。咨询电话:18006507119。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直接进行面试。
五、招聘流程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附件: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