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巴马县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聘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派驻到乡镇、村(社区)开展服务残疾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职数、范围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18名,其中,巴马镇1名,社区5名,行政村14名;燕洞镇1名,行政村12名;那桃乡1名,行政村8名;百林乡1名,行政村5名;甲篆镇1名,行政村11名;那社乡1名,行政村7名;所略乡1名,行政村18名;西山乡1名,行政村16名;凤凰乡1名,行政村4名;东山乡1名,行政村8名。
以组织选派、社会化选聘方式,面向全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选聘。根据就地就近原则,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本辖区内产生。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对本辖区的残疾人情况比较了解。
(三)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年龄为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
(四)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历任残疾人专职委员且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行政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行动比较方便,不需要别人照顾能独立开展工作。
(六)有智能手机并且会使用手机QQ、微信等软件,会填写一般的表格。对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者可优先考虑。
(七)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当地专职委员总数的20%。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详细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通过直接、协调或转介等方式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性化服务。
(三)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引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四)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动员社会力量,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四、薪酬待遇
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补贴2400元,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补助600元。同时享受上级有关补贴政策及县财政预算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
五、选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巴马县残联在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各乡(镇)残联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到乡(镇)残联现场报名,填写报名审批表(附件1)。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1份、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1份。同时,乡(镇)残联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三)初步筛选和征求意见。2021年4月6日至4月15日,乡(镇)残联根据选聘条件进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征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
(四)确定拟聘名单并公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1日,乡(镇)残联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择优录取,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名单,在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五)上报拟聘名单并公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乡(镇)残联将残疾人专职委员拟聘人选的请示(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上报巴马县残联办公室(联系人:丁志胜,联系电话:0778-6215288),巴马县残联将拟聘名单在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核,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聘任;影响聘任的,由所在乡(镇)残联按原名单递补。
(六)巴马县残联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巴马县残联印发聘任文件。
(七)任用考核。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满一年后由自治县、乡镇残联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绩考核、服务残疾人满意度测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等,对考评等次为优秀、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考评不称职的给予解聘,由乡(镇)残联按照选聘程序重新选聘。
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2寸近期免冠 相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婚姻状况 | ||||
竞聘职位 | 学历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
个人简历 | ||||||
诚信承诺 |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年 月 日 | |||||
乡(镇)残联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关于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拟聘人选的请示
自治县残联:
根据《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巴残联字〔2021〕 号)文件要求,经我乡(镇)残联组织推选,征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我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拟聘人选如下: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拟聘人员花名册
序号 | 拟聘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残疾人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特此请示。
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