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招聘公告
为做好中共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各项工作,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1名(男女不限)
(二)工作地点: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县政府院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中共党员和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资料,并将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图片格式插入报名表后,形成WORD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邮箱dxxjxb@163.com(须注明“应聘工作人员”字样)。
2、现场报名:直接到县督查考评局报名(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旧县委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0日(双休日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咨询电话:0771-3623966、0771-3698992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安排
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督查考评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性、工作态度、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后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中共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2181元/月含四险)执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聘用人员出差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八、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九、其它事项说明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中共大新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