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专职司勤人员简章

来源:那坡县人民政府 2021-03-25 10:35:03

为了更好完成我县四家班子及县直各部门机要通信、抢险救灾、重大活动及突击性中心工作的保障用车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那坡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专职司勤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待遇及身份

(一)招聘数量:6名。(1名A1驾驶员,5名C1以上驾驶员)

(二)待遇:工资3000元/月,政府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三)身份:政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A1或A2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二)需持有A1或A2、或C1以上驾驶证,且驾龄五年以上、熟悉汽车驾驶;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谦虚好学、悟性高,严谨细致,有独立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耳洞。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 中共党员;

2. 复员退伍军人;

3. 熟悉车辆基本故障排除及维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 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 身上有纹身、耳洞,或因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车辆驾驶工作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那坡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办公室(县宣传文化中心二楼)

报名联系人:马文玲(联系电话:680519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近期彩色生活全身照1张。

由那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含身高的实际测量、身上是否有纹身和耳洞等)。

(二)驾驶技术测试和面试

3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驾驶技术测试和面试环节,满分100分(驾驶技术测试占60%,面试占40%)。驾驶技术主要测试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服务意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三)体检

根据驾驶技术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

根据驾驶技术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对象进行审核,并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考核。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公示调查核实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人员缺额时,按照候补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解聘

1. 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 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 聘用期结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5. 对解聘的人员或聘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那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6805706

招聘事宜由那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那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那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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